【港區國安法】8個傳媒工會及組織聯合聲明 要求警方盡快交代搜查傳媒機構目的及法律理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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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08/10 14:06

最後更新: 2020/08/10 15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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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今晨(10日)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,先後到其寓所及壹傳媒大樓蒐證。(程志遠攝)

警方今晨(10日)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,先後到其寓所及壹傳媒大樓蒐證。多個傳媒機構及團體發表聯合聲明,對此表示震驚,要求警方盡快交代大規模搜查傳媒機構的目的以及法律理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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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聯合聲明的工會及組織,包括香港記者協會、香港攝影記者協會、獨立評論人協會、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、眾新聞工會、明報職工協會、壹傳媒工會和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。

黎智英坐上警方安排的車輛離開。(程志遠攝)

聲明指,逾百名警務人員今早到壹傳媒大樓搜查,更設立封鎖線,所有人士出入均需要被搜查隨身物品等,期間警務人員亦搜查記者座位內的個人物品,警方的行動侵犯記者私隱以及漠視搜查新聞材料的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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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媒作為第四權,肩負報道社會真相、揭露濫權和不公義等的責任,保護消息來源對傳媒十分重要,警方肆意搜查新聞材料,將引起寒蟬效應,令知情人士不敢向傳媒揭露黑幕,削弱傳媒的監察功用,嚴重踐踏新聞自由。警方搜查傳媒機構必須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需要,要求警方盡快交代是次大規模搜查之目的及法律理據,否則應立即停止搜查。

此外,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簡介案件期間,部份媒體一度被警方拒絕進入採訪區,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在場記者的查詢時指,由於現場並不寬敞,只能容納少量傳媒進內,故揀選一些本地、規模較大、過往警方行動中沒對警方帶來阻礙和威脅的傳媒入內。聲明指,對此表示強烈不滿,指出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,嚴重踐踏新聞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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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子謙